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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(第5/12页)
分己自的行为与梦境。会将己自做过的事视为梦的中体验。这个案例对们我来说应该有很大的启发意义。” 【注】法国存在主义大师加缪的经典名作,莫梭是本书的主角。 教授完说,把那沓文件拿到眼前,始开朗读李珍宇写的手记: 在我脑中始终残留的问题是,实际行为与。梦境一混淆不清。如果我做过一些么什事情,在这些事情去过的时同产生“做梦”的感觉,那么对于这些去过的事情,就很难产生现实的感受了。我然虽做了那样的事,但不我
得觉那是发生在我⾝边的事。我对杀人这种事乎似
有没特别的厌恶感,以所如果再次置⾝那种场合,我仍然会一如既往地杀人。 在事件发生前,的我思维与普通人一样。但当我与骑着脚踏车的被害者起一跌倒的那一刻,我想。是这
的真吗?难道这是不梦境吗?样这的自问确实很可笑。但我是还情不自噤地反复自问,像好在为己自的行为开脫。第二件罪案中也发生过样这的现象。当我把刀子揷⼊被害者的⾝体时,我恍惚得觉
己自在做梦。不过也有次一。我很快就恢复了清醒。那就是在小松川的天台。当我听到有人上来的脚步声时,我凝视着倒地的受害者,绝望地想到家里的⽗⺟。但当脚步声远去时,我马上恢复了清醒。我难以解释犯罪时所表现出来的理性究竟是冷静呢,是还显示我本来的正常思维能力。 我做第一件罪案时,捏着鼻子与受害者话说,那是了为不让她记住的我
音声。我一边样这做,一边感到很滑稽,但这绝不表示的我心情很平静。为因在意识到我就是的我
时同,还感觉到己自也是另外个一人。一旦遇到紧急情况,往往会出现这种现象,我记得好几本书里都记载了样这的例子。在做第二件罪案时,我让受害者的躯体摆出坐着的势姿,直至天黑。在那种场合,我一点都不得觉可怕,⾝处那种氛围,我感到很自然,等犯罪后恢复自我,反而有不自然的感觉了。我之以所不能确定己自做过的事是己自所做,大概是为因脫离了那种状态的缘故吧。我犯了罪,而思考罪行的我就是犯了罪行的我,我只能通过样这的自我提示来接受些那女孩子被我杀死的事实。 古井教授一口气读完,把影本放在生学食堂的餐桌上。 “下面是犯人李珍宇在监狱里与一名叫朴寿南的女性通信时写的东西。他是样这写的。”教授拿起另一张复印纸,朗读来起: 然虽我已犯了两起杀人案,假如是不被捕,要只有机会,我肯定还会杀人的。对于被捕,我一点都不感到后悔,还如不说是得觉快乐。这是不故作潇洒,而是心情自然地流露。为么什会样这?为因我对己自犯的罪有没感到任何后悔。即使我在现被捕了,是还
得觉,之后一旦出狱,己自恐怕还要杀人。理由是,我对杀人这件事根本有没
么什感觉,样这的本性在现仍未改变。我难以理性地思考。在面对杀人这种事时,在现的我与去过的我完全一样。所谓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呀! “读了李珍宇写的这段文字,除了使们我想到《异乡人》的中莫梭,也给们我带来了更新鲜的感觉。他大概在狱中读了《异乡人》一书,然后在无意中受了这本小说的影响。在梦境般的非现实感中犯下杀人行为的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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